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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答辩注意事项

2020半年研究生答辩现已启动,现将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填报

学位申请人应随时关注通知,按要求登录我校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答辩信息的填报工作。

同等学力人员还应在答辩后,根据通知完成全国同等学力人员工作信息平台”内容的填报。

二、答辩时间

2020下半年答辩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15日。答辩方式、答辩时间及答辩地点的相关信息,学位申请人可于答辩期开始前一周询问所在学院。答辩结束后3日内,答辩秘书应将全套学位审批材料交还学院办公室,以免影响学位审批。学位申请材料填写说明可点击:

博士学位申请材料填写说明   硕士学位申请材料填写说明

三、答辩PPT制作及答辩网络直播

 博士、硕士生答辩必须制作、使用PPT,完整介绍学位论文基本情况。制作好的PPT应在答辩前提交给答辩秘书或学院教秘,未制作PPT不得参加答辩。

为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提高师生重视程度,发挥优秀答辩的榜样带动作用。本次将继续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学位论文答辩进行网络直播,请学位申请者认真准备。

四、学位论文的打印装订与交送

双盲送审的研究生应等待抽检结果,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未被送审的研究生,应与所在学院和导师及时联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最终修改工作。

1、论文打印装订

 关于论文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请询问所在学院。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定稿后,可以进行打印与装订。如有对论文封面颜色、写作格式不明确的地方,可以点击查看《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2、论文提交

纸质版定稿:答辩结束后一周内,研究生应将学位论文定稿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学院,硕士一式3份,博士一式4份。提交时应保证论文封皮颜色、内容格式、导师和学生本人签字情况符合《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不合格的论文不予接收。

电子版定稿:应同时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见图示)。定稿上传功能将于111日开放。点击“修改”按钮后才可上传。定稿请提交PDF文档,全文无须匿名

上传论文应以“学号_姓名_定稿”命名,如“20190000001_张三_定稿”。同等学力人员“学号”对应资审通过“T”开头的学位申请编号,上传论文文档命名如“T20190001_李四_定稿”。

五、学位证书照片的提交(仅在职人员)

单证EMBA、春季法硕培养学院教务老师提交电子版2寸蓝底证件照,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并于1130日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电子照片(见图示),要求必须与提交给学院教务老师的电子版照片一致

照片文件必须是JPG格式,用身份证号命名

照片尺寸(像素):110-390150-576照片文件大小必须在50K-200K之间。

我办不解答关于调整照片尺寸及大小的问题,若有技术问题可咨询照相馆专业人员提交照片须严格遵守以上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上报学位、无法制作学位证书

其它全日制学位申请人如未在校采集照片,可联系培养办(64496802)补采集。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