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知识水平认定的基本环节
在专业知识水平认定环节,申请人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科研等水平审查。
二、办理时间及办理方式
专业知识水平认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预先接收申请人个人信息登记表及所发表小论文电子版,由学院通知申请人邮寄待查材料的复印件。
(一)电子材料
1.提交时间:2024年9月18日17:00前
2.电子材料包括:
(1)个人信息登记表.xlsx(点击下载)
(2)所发表小论文电子版
3.提交要求:申请人须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填写后修改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学院专业—电话—个人信息登记表”;所发表小论文电子版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文档必须以“申请人姓名—学院专业—电话—论文题目”形式命名(如:李四—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金融学专业—13812345678—论现代国际贸易发展),否则不予接收。请将以上两份文件一同打包发至申请人所在学院邮箱(通知结尾附各学院接收邮箱地址),邮件标题以“申请人姓名—学院专业—电话—申请专业知识水平认定”格式编辑。
4.注意:
(1)个人信息登记表所留联系方式需准确无误,学院将根据此信息通知申请人后续材料邮寄地址等重要事项,同时个人信息登记表所填信息作为专业知识水平认定重要依据。如因申请人个人填写原因造成认定不通过,后果自负。
(2)所提交的小论文电子版内容必须与发表在杂志上的完全一致,如不一致不予认定。
(二)纸质复印件材料
1.邮寄时间: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按各学院后续通知时间邮寄。
2.邮寄材料包括:
(1)提供“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查询的统考成绩截图纸质打印版。申请人可在“信息平台”—“成绩查询”—“查看全国统考成绩”网站查询成绩。
(2)专业知识水平认定审核表.doc2份(点击下载),请申请人完整填写表格,将全国统考合格编号(外语考试:以wy开头;综合考试:以xk开头)准确填入专业知识水平认定审核表。该表格必须打印在一张A4纸上。审核意见栏处的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填写。
(3)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5)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6)发表的论文复印件1份(应复印杂志封面页、刊号信息页、全部目录以及申请人完整论文所在页,斜角装订),复印件是指杂志原件的复印版而非本人论文的打印稿,打印稿无效、用稿通知无效。
3.邮寄要求:请按各学院后续通知要求办理。
4.注意:复印件按上述(1)-(6)项顺序排好封装邮寄,缺少材料不予办理。
三、后续工作
学院接收专业知识水平认定材料复印件并核对原件后,提交研究生院认定。认定结果将于2024年10月下旬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通过者可按照学院安排,进行师生互选,开始论文写作。申请人应在通过专业知识水平认定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
申请人须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以何种方式,一经查出材料不实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等,当即取消专业知识水平认定通过资格,已取得学位者视情况撤销其已得学位。
四、温馨提示
经过统计,历年专业知识水平认定中,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多出现在:
1.论文字数未达要求。单人作者论文正文须超过3000字,双人作者只承认第一作者且正文须超过4000字。
2.论文发表在无刊号、无正规出版刊号或冒用刊号的刊物上。鉴于目前出版物市场存在一些冒用刊号、违规出版的现象,建议申请人在发表论文时应对出版物、刊发途径多加强了解,尤其注意应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各地新闻出版局、刊物主管主办单位等官方网站查询后,电话核实刊物真伪,不应只在各类浏览器搜索核实,或盲目相信刊物所刊登的联系方式。
3.论文发表在连续型电子期刊上。经向国家新闻出版署了解,连续型电子期刊并非纸质出版物,我校对此类刊物不予承认。
4.论文的内容与所申请的学科无关,或所写文章学术性不强。
5.论文未署我校名等其他不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水平审查要求》(点击查看)的情况。
五、学院接收电子材料邮箱地址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