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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评定工作安排通知

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评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评定工作流程

二、答辩申请办理

1、博士、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留学生硕士:请关注学院相关安排。

2、同等学力人员:

1)提前备妥附表1-3,于9月8日前向培养学院提交附表1-3纸质材料。具体提交时间及方式由学院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2)9月1日至9月8日17:00前,申请人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上传学位论文“全文”和“正文”(参阅“2020年下半年申请答辩学生填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点击查看)。

未经导师同意,论文提交视作无效,一律不予安排检测、送审及答辩。

3)资格审查为附条件通过者,应按要求重新发表论文,并将论文电子版以及“封面、刊号页、全部目录、论文正文”拍照打包作为附件发送到uibexiangsixing@163.com,同时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随附表1-3一并提交学院。

注:同等学力人员答辩申请办理,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程序。审核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学院安排缴费,请关注学院后续相关通知。

3、各学院最迟应于9月24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相似性初、复检结果及论文全文


三、答辩手续办理要求,请务必点击相应学位类型查看(十分重要)

     1、博士.doc

     2、学术型硕士.doc

     3、专业学位硕士.doc

 4、同等学力硕士.doc

 5、留学生硕士.doc


说明:

1、全体申请人必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 “提交答辩申请”、“提交论文信息”两步操作后,方可办理答辩手续。

博士除上述操作外,还应在系统内完成电子档案(科研成果信息)填报。

2、“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密码及填报说明,详见“关于2020年下半年申请答辩学生填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3、申请人上传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正文”和“全文”,必须是导师认可并同意提交的论文终稿,提交截止后不可更换,请申请人务必认真检查。若因提交文本错误导致相似性检测不通过,或因迟交导致无法进入后续程序,责任自负。

4、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工作实施方案》第三条规定:“因科研成果未达到要求先行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24个月内,应由其本人向培养学院提交全部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正式材料,同时提出学位授予审议申请”,2018年12月取得毕业证书的两证分离博士生最晚应于2020下半年提出学位申请并完成学位授予审议,逾期不予受理。

往年两证分离博士毕业生申请学位,请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补齐科研发表成果信息填报提交后,在“我的报表”中导出《外经贸往年两证分离博士生学位审议申请表》,提交学院进行科研成果审核和学位申请审议。


四、答辩手续办理相关材料下载

    1、博士材料下载

1)博士论文摘要和导师意见书(备用)

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双盲评审办法

2、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含留学生)材料下载

   1)硕士论文摘要和导师意见书(备用)  

   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试行)

  3、同等学力人员材料下载

(1) 附表1-3(盖单位公章)

2)硕士论文摘要和导师意见书(备用)

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试行)


五、相似性检测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我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学校将对学位论文进行答辩前、答辩后两次相似性检测。论文应按要求的格式提交,格式不正确不予接收:

1、格式及命名

学位申请者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论文信息”处上传“全文”和“正文”,必须上传2个文档,且均为PDF格式。(非PDF格式不予接收,列入双盲重点抽检名单)

   上传论文文档应以“学号_姓名_内容”命名。如“20180000001_张三_正文”、“20180000001_张三_全文”。同等学力人员“学号”对应资审通过“T”开头的学位编号上传论文文档命名如“T20180001_李四_正文”、“T20180001_李四_全文”

2、内容

我校自20207月起启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论文写作规范(2020年修订)》,请注意参照新规定制作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共分为13个部分:

命名“正文”PDF文档仅包含第8部分“正文”;

命名“全文”PDF文档应为论文的完整版,文中隐去作者、导师的所有信息,以XX代替。

上传时务必遵循以上规则,否则视为论文不合格,不予接收!


六、论文答辩相关要求

全校答辩统一安排在10月26日至11月15日,具体日期由各学院自行安排。相似性检测及双盲(抽检)评审通过的研究生,可领取答辩申请材料参加答辩;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论文双盲评审”环节显示“允许答辩”后,学院方可安排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必须制作、使用PPT,实行导师回避制。

视疫情发展情况,如秋季学期学生正常返校,将继续开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集中展示(参见:论文集中展示),答辩网络直播(参见:历年直播视频),答辩公告海报张贴宣传(参见:答辩公告海报)等工作。

答辩后,学位申请人应对照答辩意见完成论文修改,经导师或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论文定稿(详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工作的通知”)


七、答辩后论文提交要求

申请人答辩结束后1-2周内,应将学位论文定稿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学院,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答辩-提交论文信息”处上传电子版,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注意:学校将对学位论文进行相似性终检,若因提交文本错误导致检测不通过,责任自负。

学院应于11月30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院收齐纸质论文后,应于12月3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博士论文4本,硕士论文3本。

按照国家要求,同等学力人员获学位信息将对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发放学位证书。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0年7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