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任务,推进MPA案例教学,提升MPA研究生运用公共管理理论分析和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师生积极参与MPA教指委相关活动,制定本办法。
一、鼓励教师采用案例报告方式进行结课考核,结课案例报告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资料详实、具有理论深度。专业必修课《案例分析方法与论文写作》须有小组案例分析报告考核环节,鼓励学生团队在授课教师或其他老师指导下,完善提升报告,为参加全国MPA案例大赛做准备。
二、教师指导学生团队获全国MPA案例大赛正式参赛资格的,等同指导一篇英文硕士论文,按《MILAN米兰体育·(中国)官方网站非授课工作量实施细则(试行)》,计12学时非授课工作量。
三、获得全国MPA案例大赛正式参赛资格的团队,给予5000元启动经费资助,用于案例调研、差旅及资料文印等。该启动经费在案例正文和分析报告成功提交到教指委系统后发放;如不能成功提交案例正文和分析报告,该启动经费不予发放。
四、对获得全国MPA案例大赛前100强的团队,给与奖励,标准如下:
获三等奖的,奖励8000元;获二等奖的,奖励10000元;获一等奖,奖励12000元;获特等奖的,奖励20000元。
五、教师撰写的案例入选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案例库的,每篇奖励5000元。
六、MPA教育中心具体负责MPA案例教学、全国MPA案例大赛和专业学位案例入库等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MPA教育中心解释。
七、本办法的修订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21年10月